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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10 来源: 山东省科技厅网站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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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规范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发展,加快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我省转化落地,根据《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鲁科字〔2022〕4号),现开展2022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中试示范基地”)首批备案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以行业优势科教资源或企业科研平台为依托、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中试设施设备、具备专业人才资源、对小试研发成果进行二次放大和熟化研发,进而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的成果转化服务实体。

二、申报条件

申报备案省级中试示范基地应基础设施完备、管理安全规范、运营模式清晰、服务业绩显著、示范作用突出,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备案中试示范基地的建设运营或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在省内注册且正常经营满两年,未发生司法、

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依托单位申报备案的中试示范基地应实行财务收支独立核算。

(二)具有完备的中试验证设备、场地条件。具有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必需的固定场所;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和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必需的专用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

(三)拥有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应有本领域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有具备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工艺规程以及控制生产质量的固定研发团队。

(四)具备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装备。符合国家和我省安全、环保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软硬件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

(五)内部管理规范、运营机制高效。有明晰的对外服务承接程序及收费标准,能够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规范服务行为;有保护入驻中试示范基地小试产品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相关措施及制度;能为中试成果拥有方培养工程化技术人才团队。

(六)成果转化服务业绩显著。对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开放化的中试服务,近两年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中试服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

三、支持领域

依据《山东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中试示范基地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现代交通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现代高效农业、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双碳与环保等产业领域重点培育及优先支持,超前布局部分未来产业中试基地,加速未来产业技术熟化储备。

四、申报流程

中试示范基地申报单位填报《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备案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支撑材料,经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审核后择优推荐(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由各市科技局统一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科技厅,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注意事项

(一)中试示范基地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4月8日,请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二)申报备案的中试示范基地,统一以“山东省+技术方向+中试示范基地”规范基地名称。

(三)请各市科技局会同属地安全、环保等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核实,做好择优推荐及下步现场考察配合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1751138

电子邮箱:kjtcgyqyc@shandong.cn

报送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212房间

附件:

1.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备案申请表

2.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重点支持方向

附件下载:

1.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备案申请表.docx

2.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重点支持方向.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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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81288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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