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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科字〔2023〕147号
各有关市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的《山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6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现认定济南阿拉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山东省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效期三年。
请各市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等规定,切实做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强化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培育和支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
附件:
山东省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