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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服务业专业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23 来源: 省发改委网站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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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发改服务〔2024〕289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根据《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奖励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服务业专业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省服务业企业从事企业管理、产业技术研发、商业模式创新、工艺创新等工作,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领产业发展、增强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做出较好贡献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申报分为技术类和管理类。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和个人素养高,遵纪守法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我省服务业企业工作5年以上,目前在岗;所在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利税、资产总额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龙头带动作用明显,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较好,无重大失信和违法违规问题。

(二)技术类人才还应具备的申报条件:从事关键技术工作,拥有与创新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经营模式创新等方面创新能力突出;在推进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管理类人才还应具备的申报条件:从事管理岗位工作,在推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所在企业在开拓发展、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突破,在全省同行业发展有较大影响。

三、申报评审程序

1.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人选的遴选推荐。有关人选应征求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意见。

2.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市推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核,征求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意见。

3.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实地考察人员名单。

4.通过实地考察,确定专业人才建议名单,经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

请填写《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推荐表》(附件1)、《2024年度省服务业专业人才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和《申报承诺表》(附件3),提供反映申报人工作能力、业绩的有关材料、申报人所在企业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纳税情况、认证情况、成果应用和有关荣誉等。

五、申报数量和时间

每个市限推荐3人。请各市于2024年5月11日前将推荐文件及人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每个人才申报材料单独成册并附电子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发展处。

联系人:都帅 刘雷宏;邮箱:dushuai@fgw.sd.gov.cn。

 

附件.doc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22日

 

信息来源: 服务业发展处

服务热线

0531-81288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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