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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会议评审的通知

日期:2024-08-22 来源: 省科技厅网站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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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名单位、专家:

为做好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会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评审范围

参加会议评审的项目包括:通过网络评审的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专用项目。

提名单位登录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可通过省科技厅官网链接或直接访问http://60.208.139.58:8000/#/entry登录),通过“指标管理及项目提名”的“项目状态查看”功能查询进入会议评审的项目名单;项目团队可通过“提名书提交”的“打印和提交”功能查看本项目情况。

省最高奖、青年奖、合作奖暂不提交多媒体介绍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答辩方式和时间

会议评审采取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原则上由提名单位统一组织在当地进行。专家提名的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在当地进行。专用项目采取线下会议答辩的方式进行。

答辩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答辩人员

(一)提名者1人

专家提名的,由提名专家参加答辩,联合提名的,由主责专家参加答辩。如提名专家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可委托1名熟悉项目情况的专家代表(专家代表来自项目前三完成人所在单位)参加答辩。

单位提名的,可由提名单位委托1名熟悉项目情况的专家代表(要求同上)参加答辩。

2024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完成人及最高奖、青年奖、合作奖候选人不能作为受托人员参加答辩。

(二)完成人不超过3人

项目前三完成人原则上均应参加答辩,并在《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会议评审回执》(见附件,以下简称《评审回执》)中明确1位完成人作为主联系人。不能参加的须在《评审回执》中说明原因,由其他完成人参加答辩。

四、多媒体介绍材料

(一)介绍内容

多媒体介绍材料的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精炼阐述项目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与提名书内容保持一致,不得超出提名书范围,不得夸大成果水平和应用情况,不得涉密或包含涉密标识。

1.自然科学奖:重点介绍项目的研究背景或思路,科学发现及在科学理论、学说或研究方法与手段上的创新,主要学术思想和观点被国内外同行认可的情况,主要论文发表刊物和专业著作的影响,对推动科学发展或满足国家和山东省发展需求的作用等。

2.技术发明奖:简要介绍发明背景或思路,重点介绍项目的发明点及相关技术内容(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和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应用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发展前景及潜在经济效益等。

3.科学技术进步奖:简要介绍立项背景或思路,重点介绍创新点及相关技术内容(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和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技术创新对推动相关领域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推广应用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二)版本和格式要求

多媒体介绍材料分为视频版和PDF版,两个版本内容须一致:

1.视频版:应包含配音,能自动播放,播放时间须严格控制在8分钟内。视频制作为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介绍材料的分辨率应不低于720P,长宽比为16:9,应适应评审的播放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10,播放软件Windows Media player。

2.PDF版:不包含配音,不需要自动播放,将介绍材料制作为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

(三)配音要求。介绍材料的配音须使用标准普通话录制,原则上应由项目首位完成人亲自介绍并进行录制。

(四)材料命名上传。多媒体介绍材料请以“评审组+提名号+项目名称”命名,通过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中“提名书提交”的“多媒体材料上传”功能上传。

专用项目请将视频版介绍材料和PDF版介绍材料放入同名称的文件夹,刻录至光盘,所有文件不要压缩。

五、其他要求

(一)提名单位(专家提名项目由完成单位统一汇总)于8月26日16时前将答辩回执统一汇总后发送至sdskjjlbgs@shandong.cn邮箱。

(二)项目团队于8月28日16时前通过系统上传多媒体材料,逾期不能上传,视为自动放弃答辩。专用项目的多媒体介绍材料请于8月28日16时前安排专人报送至省科技厅1418房间。多媒体介绍材料提交后,不得替换。

(三)答辩当天,请答辩人使用同一终端设备参会,至少提前45分钟进入到达答辩地点并进入(网络)会议室做好准备,并将会议昵称改为“提名号+第一完成人姓名”,正式答辩开始前请在网络会议等候室中等待,正式答辩开始时将邀请进入正式会议室。如因网络等问题临时调整,请予以配合。

(四)答辩人前方应摆放座签以表明身份。座签内容包括“提名单位” “提名专家” “提名者委托代表” “第几完成人”等,不需书写姓名。

(五)请答辩人及相关单位人员严格遵守《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鲁科字〔2023〕85号)规定,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1751063、51751067

附件:

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会议评审回执

附件下载:

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会议评审回执.xlsx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服务热线

0531-81288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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